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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0000092765485/2024-00080 [ 发文字号 ] 渝财金〔2024〕2号 [ 发布机构 ] 市财政局 [ 主题分类 ] 财政 [成文日期 ] 2024-03-11 [ 发布日期 ] 2024-03-15 [ 体裁分类 ] 其他公文

重庆市财政局 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小微企业、“三农”融资担保降费奖补资金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财政局、经济信息委,两江新区、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万盛经开区财政及经信部门,有关融资担保机构:

为进一步缓解小微企业、“三农”领域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引导融资担保机构扩大支小支农融资担保业务规模,降低小微企业和“三农”融资成本,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有效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基金作用切实支持小微企业和“三农”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6号)、《重庆市财政局等4部门关于印发〈关于完善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切实支持小微企业和“三农”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渝财规〔20214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政策执行实际情况,对《重庆市财政局 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小微企业、“三农”融资担保降费奖补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渝财金〔202219号)进行了修订,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为做好政策衔接,2024年融资担保降费奖补资金区县申报截至日期延至2024420日,请各区县财政及经信部门及时组织本区县符合条件的融资担保机构做好奖补资金申报工作。未按规定时间报送的,不予受理。

附件:重庆市小微企业、“三农”融资担保降费奖补资金管理办法(修订)

重庆市财政局      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24311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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